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蘇建函價[2019]178號
來源:南京建凱建設 日期:2020-09-04 18:40:21
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蘇建函價[2019]178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省各有關廳(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標函〔2019〕193號)的規定,我省建設工程計價增值稅稅率調整如下。
一、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增值稅稅率從10%調整為9%,工程造價計算公式調整為: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9%)。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增值稅計價政策調整的通知》(蘇建函價〔2018〕298號)中原適用增值稅稅率16%、10%的材料,其增值稅稅率分別調整為13%、9%。材料和機械臺班價格調整表格以電子版形式發布,其中含稅價調整,除稅價不變。
三、各級造價管理機構應及時調整材料指導價、信息價和指數指標價格。各級招投標監管機構應及時調整電子評標系統。
四、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銷售的計價軟件應按本通知要求調整工料機數據庫和計價程序。
五、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29日